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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介绍

音乐学

一、专业培养目标

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,具有良好地人文素质和道德修养,初步掌握音乐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,能够在基础教育阶段从事音乐教学及文化馆(站)、社会音乐团体、广 播影视部门等从事音乐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
二、培养规格和要求

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,以素质培养为重点,以培养音乐技术应用能力和专业创作、专业表演和群众文艺辅导组织为主线设计学生的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结构和培养方案,注重“职业能力(声乐演唱、键盘演奏伴奏、 自弹自唱、音乐教学组织、各类音乐活动组织)的综合培养”。
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.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、职业道德和人文素质,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及继续学习能力;具有在信息化社会中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所必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;具有知识创新和进行终身学 习的初步能力;

2.具有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的能力。有一定的演唱技巧;能正确分析和处理声乐作品;有正确的审美观,能胜任声乐表演、群众文艺辅导、基础音乐教学中的唱歌教学、课外活动中的声乐辅导工作;

3.具有键盘乐器(钢琴、手风琴)必要的弹奏技能,音乐表达能力和为歌曲配弹伴奏的能力以适应专业表演、群众文艺辅导、基础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及开展课外音乐活动的需要;

4. 具有自弹自唱的能力,以适应中小学课堂音乐教学、群众文艺辅导的需要;

5.具有合唱指挥能力和舞蹈编排的能力,以适应专业表演、群众文艺辅导中合唱、舞蹈编排、中小学课堂教学的需要和课外活动辅导中合唱、舞蹈编排的需要;

6.系统地理解和掌握音乐表现上所必须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,了解音乐教学的一般规律,了解音乐教育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教学方法,具备一定的创造、自学、科研能力。

三、学制、毕业学分与学位授予

学制:四年

毕业学分150学分

学位授予:艺术学学士

四、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

主干学科:音乐学

核心课程:基础乐理、视唱练耳、声乐、钢琴、手风琴、形体舞蹈、中外音乐史与名作赏析、中国民族音乐、基础和声、曲式分析与歌曲写作、合唱指挥、自弹自唱、艺术概论、美学原理、电脑音乐基础等。

五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

音乐见习、音乐实习、舞台实践、民间音乐采风等。